96年到用人单位工作到2003年在用人单位的强迫安排下合同被转到劳务派遣但连续在用人工作,但和派遣公司连续签了好多次合同后到2010年11月合同到期后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没向员工讯问和继续签订合同,而员工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直到5月底派遣公司拿着空白合同要和员工签合同,员工没签原因是1;合同空白。2;要求签无固定。3 ;按新劳动法赔偿前几个月没签合同的费用。您看这几点有问题吗?您有什么看法能提一下意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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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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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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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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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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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前无固定合同,但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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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问题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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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