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时,家里出了点事!必须回家,但再而三的跟领导协商辞职都无法批准!所以我想请大家帮帮我!这个厂没有跟我签署过任何合同,平时加班费也不多,才7.5/时星期六不算加班!底薪是1300!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应该怎么样去做!现在因为他们的原因,我发高烧了3天,他们还不肯批假!还说必须要拿到医院证明才能批准!我这些穷人哪来的医院证明呀!请各大律师帮帮我吧!帮我讨回个公道!我必须在月底前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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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聘请律师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情况要求补偿,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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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赔偿
2、可要求未支付加班工资
3、正当理由,公司无权要求不准予辞职
公司存在诸多违法行为,须详细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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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行,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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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