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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4月1号来一个叫精嘉阀门有限公司的,我在这做了快2个月了。我5月1号左右告诉过经理,做完5月份我就不做了。可是老板今天来告诉我不可以走,怎么办。我想走却压着一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2-07-08 12:59: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首先是正常提出辞呈,书面形式提交至人事部。得到审批后在批复日期执行离职。如果未经允许的且未明确给予离职期限的。建议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准备材料如下,
    1、入职时办理的手续资料、证明。
    2、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实际出勤资料、证明。
    3、提出辞呈的日期,资料(可以电话拨打咨询一下人事部门就申请离职事宜)留个通讯记录。
    如果不批准离职的,然后在稍微有点假期的时间,比如休息或业余(怕被单位反咬旷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咨询解决方案。
    如果批准了离职的,对离职后的结算薪资不满意或者故意扣押薪资、拖延薪资的,就持上述资料去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当地工会申请劳动纠纷援助。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去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立即离开单位,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在满一月后没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付给劳动者二倍的工资。因此,你可以向单位索要二倍的工资,可以立即离职,若老板不同意,你要提供你可以提供的证据向劳动部门反映,准赢!需要说明的是到劳动局而不是民政局。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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