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09年10月份在二手市场购买一辆农机拍照的北京威龙农用车,当时是外地户口没有过户。 在10年5月份本人委托黄牛代办车辆年审。在10年10月份把该车出售给当地将某 当时也没有过户。 今年5月份蒋某去车辆年审发现 该车户口查询不到,变在当地派出所报警。 经初步确认 10年5月人本人委托黄牛车辆年审的 副本是伪造的,车辆户口查询不到,原车主现在可以找到。 问:经协商 蒋某愿意撤案, 派出所会同意蒋某的撤案吗?撤案后派出所追究 使用伪造副本 本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