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一民营公司电气管理技术人员;2010年10月18日上午8时20分左右,在公司内工地巡查后回办公室途中;被从上空10米天桥上掉下2.5米架管砸伤,外包方送到到州中医院接受内固定钢板手术治疗,问题:1.侵害方是我公司扩建时合同找来做设备防腐具备单独法人资质单位,事发时未安全告警措施且在正常通道上空。2.去年11月19日到公司签字委托专员办理申报工伤认定;问题:1.侵害方是我公司扩建时合同找来做设备防腐具备单独法人资质单位,事发时未安全告警措施且在正常通道上空。2.去年11月19日到公司签字委托专员办理申报工伤认定; 20010年11月22日已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6.我该怎么办,并可以分别追偿那些赔偿,恳请相关律师给予答复为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