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妈妈提出她现在在家里,因为年老体弱的原因说把我们俩姐妹分家,我们俩姐妹都同意,但因为我们家修房子的时间,我姐自愿拿了8000元钱回来修房子,但当时我还在家读小学,我们没有钱拿出来,现在一说要分房子我妈妈说因为你姐姐当时出了8000来修房子现在要分房子了,叫我拿4000元给姐姐,我同意了。但我姐她不同意,她说她当时不是自愿拿回来的,她的意思是说她当时是投资在里面的。因为我们那里的房子可能过没有多久就要被占用。所以我姐说如果现在要分家话,比如:现在这个房子值100万,那些他就要分10万走。我姐说当时修房子的时间太约花了8万,他出来8000,所以要比例来,他要多十分之一。她这样做合理吗?还有妈说了她当时拿8000回来修房子是他自愿拿来,姐当时拿钱回来的时间也没有说是拿来投资的,如果她当时说是拿来投资的话我妈也不会要。请问我因怎么办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