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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嫁后任仍住在本组。有0.8亩水田,原提出来父母用,不用时分给姊妹3人,2004年母亲去逝,2008年4月1日父亲给我写有字据分得其中的一份。但我弟一点也不给,目前有人要开发,我的那份可以要回来吗

其它综合
2011-05-19 22:20: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