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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3年1月1日起于我现单位开始签署劳动合同,2008年续签2年.现在公司单方要和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如果可以那经济赔偿金应该怎么算?

合同纠纷
2011-05-19 21:47: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合同期到期后,公司有权不续签,但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1、如果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合法理由的,应当向你支付赔偿金;
    2、如果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合法理由的,要分情况看,是否需要对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3、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08年后合同期限内的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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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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