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夫妻双方最近购买了新房,本以为购房合同及产权证应该写两个人名字,最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关头被告知,因为我是外地户口,所以产权人只能写男方名字,我目前在郑州没有办理暂住证,有半年社保,无纳税证明,请问开发商的处理是否合适,是否影响日后财产分割,我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成为变成房屋产权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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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俩已办理了结婚证,从结婚证日期后,你们俩购买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哪怕只写他的名字,也有你的一半,若只有你的名字,同样也有他的一半,因此若离婚,你是有权利分一半这房子的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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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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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无论是否写你的名字,因为此方式婚后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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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是你们已领取结婚证是在婚后购买,就不影响你应享受到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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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是你们已领取结婚证是在婚后购买,就不影响你应享受到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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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