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0年4月6日我进入一家私企,到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试用期是三个月,到今天的1月1日公司要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当时我拒绝签订,没有过多久我就主动辞职了,后来经以前的同事(我们在同家公司,他也是试用了三个月就被辞退了也没有签合同后来他仲裁了,也赢了)他就给我说,其实想我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就是想问我现在去仲裁还可以吗?我保留之前在原单位的工资卡,名片,还有一些上面有我签名的文字资料,这些证据足够吗?还有我主动辞职与我现在要去仲裁公司有冲突吗?胜算机率有多大?谢谢,请哪位高人指点一下。万分感谢了。谢谢!
-
可以争取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同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需要看你手中的证据,你是否在辞职的时候签过什么文件之类的?或是单位提出跟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候你拒签,也留下了签字?建议还是详细说明,胜率跟你手中的证据有关系
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
你手中签过的文件是什么?你如果真想劳动仲裁,需要拿着你手中的材料和律师详谈,这样只能给出原则性方向上的咨询而已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予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去仲裁索赔
-
可以申请仲裁。。。
-
可以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建议来电详谈
-
你胜诉的几率很大,但还是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来确定。
-
可以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如需帮助,可来电。
-
可以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