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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妈妈,奶奶(妈妈的妈妈),妹妹和我 爸爸那边的家庭成员:奶奶(爸爸的妈妈),爸爸的两个弟弟 现在的问题是:假如赔偿金额为30万,去除律师费用3万,还剩27万,然后爸爸弟弟请的律师说:给爸爸的妈妈赡养费是27000,余下的243000,由我们五个人来平分,其中我家里面的奶奶是不参与其中的,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备注:我奶奶有6个女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所以我奶奶失去了继承的资格。 我现在就是很不能理解,已经给了赡养费,为什么,剩余的钱还得平分,法律上有这条规定吗?还是律师说出来的话

其它综合
2011-05-17 15:25: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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