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名职工违章发生工伤,现处于停工留薪期间,单位应如何支付其待遇?单位工资制度是实行底薪+计件工资制度,现单位准备按照其“底薪+计件工资的二分之一”的标准支付是否可行?另其工伤的发生是因其本身违章引起的,单位是否可以追究其对单位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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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发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的方案是可行的,单位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员工有重大过错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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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故意违章就不应该要求你支付赔偿,再者如果公司上了工伤保险,你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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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按照原先的待遇来执行 也就是说你单位要支付工伤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 工资的支付标准按照底薪来计算 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你单位能证明实际损失 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有疑问 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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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原待遇不变,单位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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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照常发放,不不可以12发放
一般单位不能追究违章照成的损失
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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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