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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6年7月份进富士康的,是新干班。后来我不想干了,公司也不想要我了,可以说是劝退的,是在2007年1月18日离职的。副理要求办的手续都办完了我就走了。但我们是把户口转到深圳去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户口本在公司。我那时候根本就不知道户口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自己会拿不到户口本,办手续的时候公司也没说要交违约金办拿户口本什么的。一年多以后,到当地派出所去拿户口本,谁知道在公司手里,就是扣押证件的意思。公司总部管这个的女的说,你是正当离职的,但她一口咬定说我没有履行完三年半的劳动合同,必须交4400多元的违约金。但那时候是双方同意的,是劝退的性质,我没有违约。到现在都没解决,连我的电话都不接了,她说除非拿钱来,其它的不说了。而且毕业的时候就业协议书上写明了,最高违约金不得超过2000元,有他们公司的盖章,她说签了公司的合同后,协议作废。真是笑话,到公司去肯定会签公司的合同,那学校的协议还有价值吗,有它没它都一样,还要它干嘛?现在都三年多了,户口本还在公司,像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啊?

其它综合
2011-05-15 15:33: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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