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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汉有三个儿子,当年实行联产承包时,他所分的的土地,大儿子与三儿子均表示不要(因当年种地不挣钱),经过三个儿子的协商最终张老汉的承包地就由二儿子来耕种,这其间所产生的税收村统筹大干等都由二儿子一人承担。一直到土地有直补前都相安无事,自从国家实行土地直补后,大儿子与三儿子就三番五次到小队和村里要张老汉的直补钱,一直未果。今年,二儿子有一小片地被别人占用10年,每年100元。这时,三儿子更是气极败坏的跑的乡政府要分这笔补偿款。请问律师先生,像这种情况法律有什么相关解释。请详细讲讲,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5-15 09:10: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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