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商铺租户,在1999年12月至2010年11月底,向事主李先生租了一个商铺,现在合同已到期,李先生现手机停机,人也不知去向,押金共有7万多元(包括其他三名租户)我们现在手里只有他的身份证号码,再就是以前从银行转商铺租金的帐号,请问律师,向我们这种情况,用什么方法才能拿到押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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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商铺是其所有的,可以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商铺,等胜诉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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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到本人或其所在地,如找不到可到公安报案,或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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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然后起诉李先生,拿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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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调查取证,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提供帮助。如果有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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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他,如有财产可查封.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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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通过身份证号码确定其身份信息,保全其财产,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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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归还押金。如其不予处理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其商铺,并在拍卖所得的价款中予以归还。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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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沈建魁律师答复如下:向法院起诉,现保护债权。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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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要求对方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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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