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租赁商铺已半年多了,两个月前,房东没有通知我们把商铺卖掉了,我们一点都不知道,现在新房东拿着新合同来找我们签,说不签新协议,就把房子重新租出去,把我们赶出来,因为现在他才是房东,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有了如下问题:
1。商铺出售后,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2。看到合同法中有租赁人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是不是说我们也可以买?他们现在已过户完毕的情况下,我们还能买吗?
3。如果我们不想继续租的话,可否要求老房东退还租金及损失呢?
急切盼望各位律师的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