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现在男友起诉了我,我要答辩。我不返还彩礼的理由是:
(1)原告、被告双方均系未婚。
(2)原告给付被告彩礼没有导致原告生活绝对困难。
(3)关于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与适用中:人民法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理。(一)同居关系双方均系未婚,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难”作为客观标准,综合判断并作出处理。同理,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彩礼返还要求的,亦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请问:法院会支持不返还彩礼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