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生于2005年入职某美发公司从事美容师职业,2007年老板邀其入股10%,说是股份每月清算分红,从2007年至今已入股份合计11万多,但从2007年起只有两月分过红,总计约2000元左右。2009年陈生查出患有鼻咽癌,5月份因病情严重,不得不住院治疗,可是从5月份起,公司不再支付陈生工资,因没钱治疗,多次恳求,才从老板那把入股的钱(只折算成9万多)拿回来。而且入职多年,公司不与其买社保,陈生只是挂靠在公司,是自己全额缴纳的社保。请问陈生应该如何才能获得自己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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