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6年结的二婚,期间因女方与她人勾搭,现在已与他人同居,男方有家庭,我是个残疾人,她说我们婚姻无效,愿意跟谁过就跟谁过。请问:我们的婚姻有效吗?是属于事实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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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94年2月1日以前,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是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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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有效 对方涉及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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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就存在事实婚姻了,凡是结婚都需要领取结婚证,否则在一起生活的均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如果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你们的婚姻就不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你的陈述,女方又可能涉嫌重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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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2月1日前有证据证明的才是你的案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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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事实婚姻了,这要看他们以什么名义同居,你们之前又以什么名义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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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们没有领结婚证,那就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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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