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于2005年去世,留有房子一套,这期间这套房子我舅舅一直居住,2010年我母亲去世,现在我要求代位继承我母亲应得我姥姥的遗产,请问这种情况的法律时效是几年,是从我姥姥去世的时间算,还是我母亲去世的时间算。另外我舅舅名下没有房产,但舅妈单位分了一套,全家住在我姥姥这一套住房里,可否请法院强制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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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母亲去世计算,一般会将房屋判决属于你舅舅所有,补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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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子属于你姥姥,应从其死亡时计算时间。如果一直未对房产处理,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分割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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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存在时效的事宜,因为还没有分割遗产,你可以与你舅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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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不超过时效。你继承你姥姥的财产是转继承而不是你所说的代位继承,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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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