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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债务人因经营状况出现严重恶化,无法履行合同要求,现在打他电话又不接,一直这样耗着,我们是否能单方终止合同,如果可以,我们应该怎么办理?如果不能单方终止合同,我们应该怎么解决。 债务人在前期履行合同中,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我们如果终止合同,如果单方终止是否会对我们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其它综合
2011-05-11 16:18: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履行抗辩权。单方终止合同。但必须有债务人经营状况恶化,无法履行合同的证明。另外,还需考量你们合同约定内容中关于这方面的条款。
  •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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