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刚毕业再潘村租了间民房(应该是口头协议交了房租和押金),租的时候房东说很安全、每天都有人看守,我租的那间房子门锁不台可靠(以前我住隔壁的但是采光不好我要求换的)我给房东说过,房东说没问题他的房很安全。但是我东西丢了,他说他不负责任,而且叫人打了另一个一起理论的住户,我们住户都怀疑是房东的问题,因为看起来门锁是用钥匙打开,然后撬坏的,门后门锁上还有撬的痕迹,在门外面根本撬不到房子里的锁背。房东打了(房东的儿子和他儿子喊的人)另一个一起理论的人导致他鼻骨骨折,请问房东应该负哪些责任?急在线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