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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认识,10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7月生下一女(现10个月)。男方小我4岁,婚前户口在禄劝,婚后转入女方五华区户口(住房、车辆为女方婚前财产,男方起草的离婚协议也到写明婚前财产与他无关)男方工作常驻玉溪,每周休息日回家。结婚以来不但没尽到一个丈夫、父亲应尽的义务,家里的事从来不闻不问,在经济上也从未往家里交过一分钱(家里任何开支、怀孕期间的营养费、产检费、生育费、孩子抚养费等等都是女方自己承担)。直到女儿满4个月时,在女方家人等多次责备后男方才开始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1500元抚养费。目前,男方仍然自私自利、我行我素不愿担当负责,并起草了离婚协议催促女方办理。请问女方该如何争取孩子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离婚后男方户口自动打回原籍吗?

民事相关
2011-05-10 16:54: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其实应尽可能地争取重归于好才是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孩子的权益,当然,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协议或是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在这过程中应尽量委托律师参与,防止不利于自已的情形出现,如因一方户口问题而影响到房产交易过户等。若对方紧逼,你可以考虑缓一下,让对方缓过这段冲动时期。或让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一是在诉讼过和中会有法庭主持的调解,双方还可能重归于好;二是在通过漫长的诉讼程序让其有尽可能长的时间冷静考虑;三是,以法律文书最终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您好,不知道为何刚作父亲的男人会这么做,但在孩子10个月的时候男方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现在对方要你签离婚协议,要慎重;如果你们双方协议离婚,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男方的户口不会自动打回原籍,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法不阿贵,闻言审听。言出添正气,笔动减冤情.
  • 你好,离婚问题最好慎重,建议由律师介入不要草草签订对方协议,以免上当受骗;其次,离婚后户口不会打回原籍。欢迎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