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这里找了一家装潢公司,当时他的宣传资料写的好,什么先装修后付款,什么货物经验收后使用,说自己是大公司,然后就急促催促我签订合同,然后是签订了7万元的合同,但是给的清单是75000,说是优惠,然后合同上写清楚样板房送热水器,当时提出要做大橱,他口头答应,给的预算是另一家房型的预算,当时说好只要签好合同,其他还都可以商量,即当时就签约。 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很多使用的材料品质比较差,我提出有的材料我自己购买,货款在合同里也相应扣除,这点装潢公司也答应了,并且也签字。现在要快装地板了,拿了样品发现地板是电脑版,装潢公司从未说明,我就提出地板由我自己购买。随即装潢公司就列了一张清单,说我以前是全包,现在是半包,热水器不赠送,要收取1980.大橱要收取2860元,管理费要收2000元(合同上管理费一项是划掉的就是空白),然后我所有自己购买的物品要按照94折扣除,就是他要收取6%的费用。该公司经过去工商调查,他所用的抬头无工商执照,名片上多个地址都去实地考察均是假地址,并且收取我的2次工程费用都是使用的收据。我想询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如何来应对?装潢公司提出的要求合理不合理?当时签订合同时也没仔细看清楚,现在发现还有个3.4%的税收?这笔费用我要不要付?或者说请律师教教我现在怎么办?万分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