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3日我与某装潢公司签下装潢合同,装潢金额为29000元,装潢时间为45日,装潢公司在装潢过程中多次出现问题,没有固定的装潢工人,时常让房子空房无人装潢,在装潢到一半挂大白工来的时候就已经装了1个月了,大白工人还不稳定,一个工地既然换了4次人,而且多次出现问题很多地方刮的我很不满意,在进行喷漆的时候两个卧室由于用的是带彩色的,所以很明显的看出大白挂的不好,有很多坑点,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有颜色的油漆喷也很花·不均匀,所以进行了返工,可是并不理想而且比以前更加糟糕,就在这时我家的酒柜开始产生裂纹,工人说因为细木工板子上不能直接图大白和墙漆所以会裂是正常的,而他不从根本制止问题而是在裂的地方进行补盖,就这么反复反复这些小问题,一直装到10月份,而且酒柜和墙漆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由于他装潢时间过长有3个有之久而且没有让我满意,所以我拒绝交尾款1600元·我这么做可以吗?或者我应该怎么去解决呢?当我说拒绝的时候他还对我进行恐吓,说你不给你试试看~ 我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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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仅仅是可以不付此款,而且需要对方给予适当的赔偿
具体情况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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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质量问题,可以跟他们协商,适当扣点钱,给你一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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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