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房要装修,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按照合同,装修前装修公司应提供设计和施工方案,我签字后才能实施;但他们提供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我不认可,并未签字,他们以各种理由进入现场施工,其后再我多次严厉要求停工下,才停止施工。过了几天,装修公司在我不知情时突然闯入现场,对房屋墙壁进行开砸,并且把我房内几根钢混立柱破坏,并锯了下来。其后,本想报警,因物业劝阻才没有报警,后又与其协商。请问,装修公司是否犯有故意损坏公司财产罪?如果赔偿,有什么依据标准赔偿吗,还是按房价的多少比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