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者你好: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的是轻伤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的是重伤。
第二、从以上规定来看,如果你的面部在治疗后仍旧留有3-4平方厘米疤痕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轻伤;构成轻伤的,依法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第三、毕竟你们是同事,最好协商解决,由对方赔偿你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