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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名体育教师,在工作中与校长发生冲突。具体情况:我去校长室与校长谈工作,发生语言冲突,近而发生拳脚。被同事推到校长室外,并抱住,此时,校长从校长室拿出砍 *** 将我头部砍伤,我摆脱同事将校长左面部打伤。我头部 *** 伤为四厘米的伤口,(不构成轻伤)校长左面部多部处软组织伤(已构成轻伤)。后被同事拉开,并报警,警察来到后,没取笔录。让我们分别治伤。今天是第三天,也没取笔录。校长因是追出来砍我,学校有录像。警察至今没去提取。我想问一下,我要如何申请证据保全,如果我起诉,我会被判刑吗?会被开除工职吗?

民事相关
2011-05-07 12:17: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位朋友你好,首先我想问一下您所说的“轻伤”、“不构成”轻伤是谁说的(医院、公安局还是司法鉴定机构),如果不是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那你可以去申请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
    如果你所说的伤情状况属实,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也有可能不构成,关键在于你是否“故意”。
  • 你好,可以的,你可申请保全证据
  • 按你的陈述,目前对你非常不利,建议保留证据,以应对日后可能发生的风险,如还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   尽快让公安机关调取录像以保全证据。面部软组织伤怎么构成轻伤了,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你鉴定报告,看是否的出入。如果构成轻伤,则达不成谅解,公职可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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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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