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受害人, 乙方包工头,,丙方房东。
甲方被乙方叫到工地做工,早上工作时由于工地上的木板搭的不稳,导致甲方从楼上摔下,造成腿子骨折两处,脊椎第一节跟第二节相连处断裂,第一块,第二块破损。现在在医院救治,经过详细了解,从开始到手术结束,费用要七万。乙方支付到一万五,就表示不愿意出钱,也不再出钱了。医生说甲方做完手术,以后也是个残废了,甲方有48岁。这起事故现在我们要怎么处理,现在的手术费和以后病人出院了,要怎样获得的赔偿?,他们要承担多少?甲方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