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个很烦恼的事情,我是安庆市迎江区老峰镇人,于2007年嫁到大观区我婆家,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婚后我们带着孩子一直和公婆凑合着在一起居住。今年我娘家220个平方的房子被征收土地,由于我婚后一直没迁户口,所以也算我一个户头,加上我那个儿子属于独生子女依据相关征迁补偿政策,我爸妈分得一套80平米的,我分得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对于我这个无房的工薪阶层之家来说,无疑是件欢欣鼓舞的事情,然而,我爸妈却拒绝将120平米的那套还建房给我,理由是当初房子是由他们二老出资修建,我无权得到,要将其出租以用来养老。如今我很痛苦,亲情怎么会是这个样子!!!请问:我父母的做法合理吗?我能住进这套房子里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