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描述:我二人因老公对我在结婚第一年没有攒下钱不满,在我生完孩子之后他出轨但我没有掌握证据,男方执意要与我离婚,并不要孩子。
协议
经某男某女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该协议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愿,并同意按协议执行
第一,男女双方字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双方收入由女方负责管理分配,但由于管理不善,双方讨论决定自2011年5月起至2012年5月止,一年时间由男方负责分配双方收入。
第二,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每月各给女儿存1000至其账户
第三,如最终双方仍不能一起生活,男方自愿将两人全部财产无条件给女方,并承担抚养女儿的责任
双方签字同意
问题:1请问这个协议的制定在我们离婚时能有法律效力吗?
2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到时男方把现金转移,那我该怎么做,如何防范?
3对于女方这个协议有什么不妥?
辛苦您,请指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