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与买方于2011年4月29日去建设大厦办理过户,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告知购房契约内的评估价格按交易金额自己填写,萨区39平公寓房我们的交易金额是15.5万元,结果按评估价算下来我卖方所承担的各项税费已达到一万多,后来经过咨询才得知,评估价格填写越低税费就越低,底线是不低于2000元每平,我们要求从新填写但遭到拒绝并告知不可更改。我想咨询的是难道评估价格可以自己随便填写吗?工作人员没有任何的标准吗?难道评估价格不经审核直接盖章吗?他们合法吗?我觉得他们在有意误导不负责任,让我卖方无辜多承担了一倍的费用。麻烦您抽出时间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损害赔偿
2011-04-30 06:25: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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