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购车问题想咨询下。
11年1月份我在某4S店预订某款车一辆,订金1000元,约定可退。
3个月后。4S来电车已到,可去看车,并表示等车的人很多,建议我追加订金,这样我就有优先验车提车权,于是我追加了5万元订金,并约定4月30日周末去验车。因为我想自选有特色一些的车牌号,于是向销售索取该车的车架号,用于网上选号,销售考虑后将车架号交给了我。(销售这种行为属于违规,正常程序是验车完毕付完全款后才能将车架号交给顾客)
4月26日,4S来电说他们集团内另一家4S有一客户也想提这辆车,建议我在30号之前就去提车,以免被他人提走。27日,4S再次来电催促,要求我带上选好的车牌号、身份证、购车余款,于28号到4S完成验车手续。由于我是新手,所以28号我约上一朋友一起去验车,验车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一定瑕疵,于是不想提这辆车,但4S以我已选号为由,不退还我全部订金,只退3万,余下2万1千元押在4S。
网上选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辆汽车只有唯一一次网上选号机会,否则只能到车管所现场选号,也就是说,我订的这辆车现在只能进行现场选号,而不能进行网上选号了。4S提出的方案是:
1.该车顺利原价卖出,则退还我余下全部订金,2万1千万。
2.该车虽然卖出,但由于上述原因,4S给予购车顾客一定补偿,则该补偿款由4S和我共同承担。
3.如果该车一直不能卖出,订金余款不退,直到卖出为止。
但我认为4S违规在先,并且多次催促我提前验车,尤其是要求我去验车时带上选好的车牌号,属于严重误导。所以我要求4S退回我全部订金5万1千元。
请问,如果我走法律程序,法律会支持我要回全部订金吗?
急!盼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