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於入職二個月後檢查患有白血病,但已有簽定一年以上兩年內的勞動合同,公司該如何處理符合勞動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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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公司承担部分工资及医疗费用,期满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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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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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发部分工资,缴纳社保。医疗期满可支付补偿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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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