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别人介绍我认识了一男孩,从认识到结婚没两个月,因为他年级小没领结婚证,后来我们就为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他不允许我用手机自己用就没事,就为了我朋友一个电话我们打架打几天,把我们家的东西都摔了,我们就各自的家里,我发现怀孕了找他和他家里人,他们家都不表态我一直拖了四个月,他妈说不要小孩,我去做了,他找人到我们家和我妈打架问我妈要钱,他来我们家的彩礼钱,自己还在我家报警,被警察赶走了,现在他把我家告上法院,要我们给他钱,凭什么,我的精神名誉,身体伤害费谁给我啊,难道我就不受法律保护吗,我是受害者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