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借的高利息贷款,我的一朋友给我做的担保,但他也用了一部分,将近七千吧,当时因为感情很好,也就没有打借条,2010.6.16一共借了20000元,截止到2011.1.28一共还了39000元了,我把我那部分还上了,高利贷公司说还剩下了七千,就让他还,他当时也答应了,可是一两个月之后他还是没还,20%的月息啊,又涨到15000了,跟朋友的一部分电话录音可以确定他用了这部分钱,也可以确定他答应过还这笔钱,他现在是我的电话他不接,发短信不回!!!我想知道如果我想要回这笔钱,我要提供什么证据(借据是无法提供了,那朋友是不会再给我打借条的)我有他为我做担保时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高利贷继续要我还钱,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