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年前写下欠条,‘我XXX今欠大白菜款13000元整’落款2007年1月4号。
但是钱早于其结清,但是他今年2009年12月17号又拿出欠条要求我还钱,并且把我告上法庭第一次‘XXX本金1万元整,xxX拿回。落款2007年1月14号。’
拿回1万元以后我没跟其要回欠条,也没更改。
第二次他写下收条‘今收到大白菜款5000元整’落款XXX 2007年2月14号。
欠条因种种理由没有收回。
1,第一次跟其结算他也写下收条,但是欠条没有做任何更改,也没收回,我给他写的13000元的欠条还有效么?‘XXX本金10000整XXX拿回’ 落款 2007年1月14号 。这张是算是收据么,具有法律效果么?再,我有一张收据,‘XXX今收大白菜款5000元整’ 欠条没收回。也没做更该。然后现在他又拿出原欠条
告我。他的这张欠条有效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