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签完合同,交了首付款和中介费,合同上写着出卖人于9月10号交房屋钥匙,但是因为房东一直委托中介出租房子,好像他们之间签了委托出租管理协议,中介负责出租房子,现在中介与租户的合同没到期,到明年5月才到期,如果中止租赁合同,中介要掏违约金,所以中介说10月23号才能腾房,并且不给我们9月10号到10月23号的租赁费,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觉得中介很不讲理,在签合同之前不说这些租赁的事情,现在还埋怨我们。
补充说明:在签合同时中介说不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先出租一段时间,我们说可以给中介一个缓冲期,让租户住到11月底,我们收一个季度的租赁费,原来房东每月拿1600,我们想收1800,当时中介说跟租户商量一下,后来几天就没有下文了。直到那天交完首付款,我们提到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钥匙,中介负责出租房屋的人态度非常不好,说9月10号给不了钥匙,但也不想把租金给我们。
房东说租户原来每月掏1900元,他们拿1600元,中介拿300元。所以我们提出每月1800元,其实是没有涨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