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9月离婚了,但当时有一小车和一车位末进行财产分割,因为当时我们有两台小车,当时每人一台所以协议上没写上这两台小车,那个车位是因为当时我们小区每户只可购买一个车位,但因当时我们没打算买就把这个购买权给了同是在同一小区住的哥哥了,所以离婚时也没把这车位提出来分割,现对方事隔差不多两年了他提出要求分割这两样财产,请问我可以不给他吗?(现况:小车已卖了,车位是我们离婚后我哥才去办了产权证。)这官司有得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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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位当时产权证不是你的,那他当然无权分割.车子也要看是否属于你们的名字,且在婚内购买,如是,那对方有权分割.建议带资料与律师面谈,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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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情况属实,对方要求无权分割,这个官司肯定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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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款项是谁交付的?请直接电话向我咨询,我需要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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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就未分割的财产要求分割,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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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