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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3月28日入职于北京光宇华夏信息有限公司长春办事处,在白城设立的推广站,入职只发了份邮件,2010年1月13.14.15号,由于本人身体不好,向单位领导请假,领导不给,在工作上出现了点差错,这个差错有很多人都有的,我们单位的工资是上个月的10号到这个月的10号结账,25号开支,领导对别人的处分都是罚款100-200.对我的处理直接就开除处理,而且所有工资都扣除,就连12月份应发的年终奖金也全部扣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继承
2011-04-28 08:40: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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