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自2009年7月份开始到公司工作,未签合同,也无保险。公司就我和老板两个人,中间又来过一个同事,但做了半年就离职了。这段期间,老板是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把工资转到我的个人卡上的,没有工资条。我和老板又转到另一家公司打工,时间为三个月。之后于2011年3月份,我和老板又回到老板自己的公司。我们表示说两个人一起做点事,挣点钱。没有形成文字的内容,只是口头表述。然后老板让我订个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方案是这样的:我的底薪是3000,项目收益的净利润我们两人五五分成。我订好后,通过QQ发给她,她没有反馈。项目于半个月后,就结束了,现在要结算收益了,老板没有按我发的方案分配收益,我不同意。公司是培训公司,收到的学员的学费,我都已给发票,学员的款有打到公司帐户上的,也有交现金的。我将收来的二万多元的现金未交于老板。事情发生在4月14号,至今仍无果。我想咨询的是:老板可以侵占罪起诉我吗? 如何证明我们这个项目是合作关系? 我在工作这段期间的保险费及未签合同返双倍工资,成立吗?

劳动纠纷
2011-04-26 18: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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