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因为性格不合分居快1年多了我想离婚我们有一个孩子不知该怎么起诉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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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就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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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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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对孩子的抚养、共同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二、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次离婚之诉在不具备法定感情破裂条件,且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从你目前的陈述看,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条件并不具备。
如有其它问题,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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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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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