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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离婚时,女儿协议随父亲,后父亲患精神病,现在要把女儿的抚养权给母亲,请问公证处可以变更吗,如果到公证处,需要准备什么证件,患有精神病的丈夫可以开可委托书,由他的母亲代理,他不用去公证处现场办理,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11-04-25 20: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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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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