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普通员工,与单位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所有人事关系,档案,工资发放,保险缴纳,都归一家外企中介公司管理。目前我已连续签订过6次一年期劳动合同,请问是否符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符合,而公司没有办理,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劳动合同违约金:
最近我打算离职,合同还有1个月左右到期,如果我打算到期之前辞职,并且是当天去当天办理,而不是提前30天书面申请(没有培训,我是普通员工,不是高管,没有保密条款),是否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具体如何计算?
工龄计算:
公司最近提出一项新福利,按工作年限,1年支付每月50元的工龄工资。我2004年12月进入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6月公司更名,重签劳动合同,请问此种情况下的工龄如何计算?是按哪个时间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