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9年12月20日,在合川上班受伤,现在已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二级,在住院期间公司只支付了医疗费。生活及护理费包括工资都没有付给我,我在上班时工资是3500元一月,但我没有工资单,无法证明。工地上包工头在做工资表时还是给我做的3500元一月,现在工资表在公司,公司又不拿工资表出来,请问我要怎么证明我的工资,最后能赔偿我多少钱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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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通过银行卡领取工资的,可以到银行去调取;如果是领取现金,可以要求单位出具工资表,也可以找工友来证明。工伤待遇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之外,治疗期间的工资不降低能待遇,工伤二级伤残的,自鉴定结果出来后,受伤职工每月应当有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20年的伤残津贴。如果经鉴定构成护理等级的,还可以要求享受相应的护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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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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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均工资的60%计算。赔偿数额较大建议聘请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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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一次性解决,大约需要赔偿六七十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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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法律规定只要证明工资单在单位,那么单位如不能提交出你的工资单,则可按照你说的工资数字即3500元每月计算。
你至少获得60万元以上的赔偿金额。本律师代理过大量工伤案件并成功帮助劳动者拿回应的赔偿款。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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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