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我住的房子是单位集资建房,是朋友从他同事那介绍转让过来的,06年办理的,当时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就是说明他自愿转让房屋产权,同时两证都要在交到我们手中,我们付给他转让费1万1千元,同时以后要协助我们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直到过户手续办理终结,这期间他们不能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 现在问题是这样的:在这快五年的时间里,我们找过他几次要求去办理过户手续,他们都以房价上涨的原因,要求我们要补偿给他,从2-3万到现在的五千,因房产过户税的一直改变,现在我们的房子是属于自建房,根本不存在5年后税能减少些,若现在办理过户,房屋税费等要快达到2万元,但还要付他5千元. 因他的拖延导致我们要交这么高的房产费.我们心里很不舒服.我们现在是想把房子卖掉,要求他到时来与我找的买主签订过户手续,我们照样付给他5千元,但他不答应,说与其它人签字他就要要求更高的补偿费.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