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5年帮朋友担保贷款,今年年底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于是我就去找我那个贷款的朋友(他现在有还款的能力)他说出庭那天我不需要去,他去就可以了.(他说他和银行协商还款)请问律师出庭那天我还需要去吗?不去后果怎样?麻烦您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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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参加出庭应诉,以便了解详细情况。
如果约定的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你朋友与法院达不成协议,那么你需要连带偿还银行贷款。
如需要委托律师代理,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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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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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还是出庭吧,否则不了解案情以后可能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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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您最好参加庭审,如果贷款人与银行无法协商而您有没有出庭,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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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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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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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去,除非你书面委托贷款的朋友前去.否则会缺席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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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去,不去就放弃了答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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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出庭,否则有可能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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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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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什么担保,不过还是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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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