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母亲父亲生前为生病之前,在众多乡亲和亲戚面前口头承诺将遗产田地和一间店面分配给我和老四。现在父母都走了。其他兄弟趁我和老四不在时,在老人死前的几个小时,失去意识的情况下,按老人的手签了一张打印的遗嘱,按了手印。见证人是我父亲的兄妹,但是父亲的兄妹可以证明,这个遗嘱具体事实他也不清楚。他说他也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签署的,他也可以证明当时老人已经没有知觉了。行动都没办法自理了。而见证人上面签的还不是他本人的真实姓名,见证人上签的还是三妹。因为她是我父亲的三妹。而之前他也从来没有听过,我父亲要立遗嘱,也没有委托他作见证。请问这样的一张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有父亲生前的字迹。能证明打印稿遗嘱上面签字的字迹不是我父亲的字迹。但是出于几个兄弟的威逼,父亲的三妹只能口头陈述事实,却不敢出来公开事实。而其他的亲戚乡亲也都怕他们,都不敢出面作证,只能在背后说事实。这样的情况,要是打官司我和老四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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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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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支持你的主张,是可以拿回房产的。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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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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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描述需要你提供证据来主张,如果你有证据,你可以拿回!具体可以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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