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私下交易购得一处女方房产(属动迁房),婚后才能统一办理房产证,写男方子女和女方子女两个人名字。但婚前签订私下协议说明是男方婚前买下的房子,属于男方的,请问在房产证有名字的情况下,是属于一人一半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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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是以产证登记为准,但是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男女双方的约定是各自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起诉至法院,法院不会忽略双方的约定,因此法院认定该房屋系男方的个人财产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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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高院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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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有双方名字的情况下,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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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说是一人一半。但还要看那份协议您有没有签字,以及内容是什么。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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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加名字,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原则上可以主张分割。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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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原则上一人一半,但是由于双方对财产归属已经有约定了,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只能就增值部分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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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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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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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