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煤矿工伤的,在伤前有四个月的工资,工资为1月份9天,2月份23天.3月份30天,4个月28天。现在我想问计算平均工资的时候一月份的9天算不算入平均工资的月份,法律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每月上多少天才能按平均工资的月份计算,或者说上一天班也得算平均的月份里。补充: 我说的是,工伤后与矿方解除劳动关系,要求一次性赔偿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里的规定:(伤前有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我伤前就上4个月的班,其中1月份9天该不该算平均的月份里,因为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2条规定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所以我想问这个月不够21.75天是不应该计算平均工资的月份。因为矿方按4个月算的,我的平均工资就少了很多,如果1月份不算的话,我的平均工资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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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九天可以折算为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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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根据你的基本工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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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